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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电   风电   光伏发电  填埋气   生物质   碳汇  沼气   热电联产  
CM-045-V01 精炼厂废气的回收利用
CDM方法学编号 AM0055
版本 V01
方法学专业领域划分 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 5.化工行业
典型项目

现有精炼设施中,回收利用目前经火炬点燃排空的废气生产工艺热的项目。

主要适用条件


1、项目所使用的精炼设施产生的废气,在项目实施前至少3年,一经火炬燃烧后排空;

2、废气回收装置应安置在废气产生的设施与火炬之间;

3、回收的废气用于同一精炼厂或气站;

4、项目活动不增加该精炼厂或气站的生产能力;

5、当地法规既不限制精炼设施在当前的工艺中使用化石燃料,也不要求此采用火炬点燃废气;

6、废气的组成、密度和量可测量;

7、在废气回收点与利用地点之间,或者废气回收点与废气被混合的地点之

间、废气管道内,不允许添加燃料气或精炼气。



基准线情景
项目情景
主要监测参数


1、回收废气的平均净热值;

2、回收废气的加权平均密度;

3、锅炉效率 ;

4、计入期内精炼厂或气站所需混合燃料中燃料的排放因子;

5、计入期内燃料燃烧的数量;

6、计入期内消耗的燃料的净热值;

7、项目活动中回收的废气的量。



方法学原文链接 http://cdm.ccchina.gov.cn/archiver/cdmcn/UpFile/Files/Default/20140123141342107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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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CCER方法学工具简表参考CDM方法学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