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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电   风电   光伏发电  填埋气   生物质   碳汇  沼气   热电联产  
CM-020-V01 地下硬岩贵金属或基底金属矿中的甲烷 回收利用或分解
CDM方法学编号 AM0064
版本 V01
方法学专业领域划分 8.矿产品 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
典型项目

对于来自任何营运矿井(煤矿除外)的甲烷(以下称“来源1“)和来自专为勘探或探测活动而

钻探至地质层组的孔道的甲烷(以下称”来源2“)进行收集利用或销毁。


主要适用条件


对于来源1:

(i)收集的甲烷用于生产电力,动力和/或热能和/或经火炬销毁;

(ii)项目活动开始前,瓦斯直接排入大气或部分用于供热;

(iii)适用于新建或现有采区;

(iv)若矿井瓦斯在项目活动前部分用于供热,项目参与方必须提供必要的数据以对甲烷需求

         进行事先预测;

对于来源2:

(i)不适用于废弃或关停矿井以及露天矿,煤矿和油页岩以及为油气勘探开发所进行的钻孔或

        钻井也不适用;

(ii)矿井开拓和运营相关的预抽采不适用,专门的瓦斯或天然气开采业不满足;

(iii)所适用的钻孔最大外径不得超过134mm。


基准线情景
项目情景
主要监测参数


对于矿井瓦斯收集利用或销毁:

1、项目活动的发电量和产热量;

2、输送到火炬的甲烷量;

3、监测期内通风瓦斯进入氧化反应器的平均流量及反应器的运行时间;

4、进入催化氧化反应器及尾气中的甲烷密度及浓度;

5、进入催化氧化反应器通风瓦斯和尾气的压强、温度;

6、分别输送至电站、锅炉和供气管道的甲烷量;

7、燃烧非甲烷碳氢化合物的碳排放因子;

8、抽采出的瓦斯中甲烷和非甲烷碳氢化合物的质量浓度;

9、不同用途收集输送和销毁的矿井瓦斯量和通风瓦斯量;


对于非矿井瓦斯的收集和销毁:

1、尾气中甲烷的质量流量;

2、项目活动的设施所消耗的电力、化石燃料;

3、火炬效率。


方法学原文链接 http://www.ccchina.gov.cn/archiver/cdmcn/UpFile/Files/Default/20130311170345053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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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CCER方法学工具简表参考CDM方法学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