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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布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件解读

要点汇总
项目 内容
北京:技术类型要求

非HFCs、PFCs、N2O、SF6气体的及水电减排项目

北京:时间要求

2013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的减排量

北京:抵消上限

当年配额5%

北京:抵消来源

京辖区内不少于50%;京外不超过配额量的2.5%;优先使用河北、天津地区减排量;

北京:其他规定

非来自本市行政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固定设施的减排量(还可包括北京市发改委审定的节能项目、林业碳汇等)

北京:来源文件

《北京市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


【输出打印】
审定及核查机构









交易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