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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CER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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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布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解读

要点汇总
项目 内容
广东:技术类型要求

项目减排量50%需来自CO2及CH4减排;非水电减排;非来自使用煤、油和天然气(除煤层气)等化石能源的发电、供热和余能利用项目

广东:时间要求

无明确时间要求,但完全排除了Pre-CDM项目

广东:抵消上限

上一年度实际排放10%

广东:抵消来源

广东境内不少于70%

广东:其他规定

非广东省碳排放信息报告边界范围内开发的CCER (还可包括广东省发改委审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碳量)

广东:来源文件

《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


【输出打印】
审定及核查机构









交易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