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广地及全国大部)生物质发电项目、清洁交通减排项目、海洋固碳减排项目(合作地区);林业碳会项目、农业减排项目(任何地区)
暂无
年度排放10%
不同类型要求不同,详见文件。
非控排单位在深圳市碳排放量核查边界范围内产CCER;
深圳市内企业投资的项目不受地域和类型限制;
合作地区产生的其他形式的抵消信用也可;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消信用管理规定(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