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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首批湖北省碳排放核查机构(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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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北发改委   文章来源:发改委网站   2015-01-04     返回列表 点击查看评论 评论( 阅读(
摘要:

 根据《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71号),201411月,我委向社会公开征选了碳排放核查机构。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等程序,结合2015年湖北省碳排放核查工作,我委拟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3家机构列入本省碳排放核查机构(第一批)名单。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湖北省碳排放核查机构(第一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5年14-110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12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我委(来信请注明公示情况举报并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传  真:027-87310019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省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处)

  邮  编:430071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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