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map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
标签:
作者:北京市发改委   文章来源:政府网站   2014-05-06     返回列表 点击查看评论 评论( 阅读(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我委制定了《关于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6日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pdf



上一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上海市关于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返回列表
文章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验证码: 提交评论

今日热点
MORE +
发改委气候司谢极谈碳市场:服务于减碳 而…
紧跟政策引领,把握林业碳汇产业发展机遇
【绿石碳视野】企业碳管理案例分析(七)
【绿石碳视野】企业碳管理案例分析(五)
【绿石碳视野】企业碳管理案例分析(三)
【绿石碳视野】企业碳管理案例分析(二)
头条推荐
MORE +
上海碳交易履约工作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加强碳排放控制与管理,上海市在试…
福建碳市场首个履约期将于6月30…
  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福建省碳市场自去年1…
广东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
发改委气候司谢极谈碳市场:服务…
  “第八届地坛论坛”在北京举行。国家发展和…
美加州州长力挺《巴黎协定》 已…
  美国总统特朗普6月1日宣布退出《巴黎协定》…
广东:珠三角3年内建成国家森林…
森林城市群建设时间表出台  参与《规划》制定…